近段时间以来,根据辽宁省高速公路一些ETC用户反映,在通行ETC车道时系统提示“卡有效期无效”。 原来,这些这些ETC卡是在2012年初办理的,这些ETC辽通卡和车载电子标签设备有效期为五年,现在已经陆续到达使用期限,需要用户前往ETC安装服务网点办理延期业务后方可正常通行,延期后的辽通卡和电子标签有效期将转为10年。 上一篇:辽宁省首批ETC到期用户别忘办理延期 下一篇:今年底大连境内53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将全部开通ETC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