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货车ETC通行费优惠幅度提至5%

2018-06-22  

微信扫一扫 关注我们

  从2018年7月份开始,停收多条高速公路一类桥隧车辆通行费;11月前,广西货车计重收费吨位标准,将按国家合法吨位标准由55吨调整为49吨……6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召开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视频会议,传递了系列好消息。
  从今年7月起,停收六寨至河池、河池至都安、隆林至百色、那坡至靖西、靖西至崇左、三江至柳州等高速公路一类桥隧车辆通行费;将货车的城市道路和桥梁通行费标准降低50%;全面停收公路路产补偿费中的增设道口费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费。今年11月前,货车计重收费吨位标准将按国家合法吨位标准,由55吨调整为49吨。
  此外, 将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减半政策的实施范围延伸至西江经济带沿线。对经认定的进出钦州、北海、防城港港域和东兴、友谊关、凭祥铁路3个口岸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全区内减半收取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货车ETC通行费优惠幅度提高至5%。
  广西还建设以南宁为中心,辐射粤港澳大湾区、长株潭、黔中、滇北、北部湾、东盟国家的高速公路网;加快沿海港口码头的新建和改造升级,推进专业化泊位和深水航道工程建设,逐步构筑起出边、出海、出省的立体交通运输网络。推动恢复中越跨境货运直通车,3年内推动实现由我区口岸经越南至GMS国家的跨境直达运输,把南向通道打造成兼顾成本与效率的便捷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
  此外,还将推动数字交通建设,深入开展“互联网+”行动,做到线下办理的业务可以线上办理,实现“时时在线、事事能办、处处可办、件件可查”的电子政务服务新模式。坚持依法行政,积极优化营商软环境;强化后续监管,切实把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打造开放的监管体系,维护有序的市场秩序。南宁晚报 记者 王志鹏 通讯员 黄婉茜 李阳

微信扫一扫 关注我们


快手看视频,天天赚钱!
免费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