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诸永高速不停车收费ETC标志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16-01-05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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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诸永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ETC标志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浙江诸永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ETC标志改造工程已列入招标人2015年度养护专项工作计划,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公司仔细阅读本招标公告,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一、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有两项或以上高速公路交通标志施工业绩,信誉良好具有履约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的公司制法人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以代理人方式进行投标。
  二、本项目招标共设1个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为诸永高速公路范围内不停车收费ETC的标志改造,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计划工期为90个日历天,工程质保期为24个月。
  三、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16年1月4日至1月1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11时00分和(下午)13时30分~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以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西湖文化广场D区19号环球中心30楼(联系人:方女士,联系电话0571-87168953)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四、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至招标人地址,逾期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五、本招标项目不召开标前会,也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
  六、招标人定于2016年1月21日10时在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楼西宅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公开开标。若有变化,招标人另行电话通知。意向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七、意向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人应在2016年1月18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担保通过电汇或转账方式到招标人。
  八、意向投标人若到招标人处购买招标文件不方便,可传真(或扫描)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给招标人,经审核且汇款交纳标书费后,招标人可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可在开标现场发放。
  招标人: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楼西宅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歌山收费所)
  联系人:方女士(杭州)
  电 话:0571-87168953
  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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