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沧高速ETC工程施工招标

2015-02-26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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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沧高速公路增设ETC(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高速公路ETC车道建设工作的通知(冀交办公(2013)166号)、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4)111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4]28号,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保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保沧高速公路增设ETC(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工程施工
  
  2.2项目概况:朝阳路辅站、高阳、高阳东、沙河桥和韩村五个收费站各增加1入1出ETC车道;大庄主站和辅站各增加1入1出ETC车道;河间北和河间收费站各增加一条出口ETC收费车道。共增加9入7出16条ETC车道。
  
  2.3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2014年7月26日开工,计划工期为2个月。
  
  2.4招标范围:路段ETC车道施工图设计、施工。包括供货、运输、仓储、安装、开通、测试、试运行、培训、文件、交付和24个月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
  
  (工程关键设备:路侧设备(ETC车道天线)、高速自动栏杆机、ETC综合信息显示屏由甲方统一采购并提供)
  
  2.5标段划分:本工程拟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三年(2011年5月1日至今) (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 至少独立成功完成过1项国内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应包括ETC车道系统)的施工,且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投标。
  
  3.5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资质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名录)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不符,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未列入名录 或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25日至2014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2002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7月1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7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省政协招待处六楼大会议室(原石家庄市中山宾馆,地址:石家庄市市庄路57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保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http://www.hbbcgs.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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