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户外群友去旅游,大客车尽管有ETC,但没有使用,而是直接领卡通行。但在一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司机突然发现被ETC扣费800元。幸亏手中高速卡还没有交费,否则他就要交双份高速费。昨日,葫芦岛的王先生向记者讲述了遭遇的蹊跷事。
46岁的王先生家住葫芦岛市绥中县。8月12日清晨6时20分许,王先生租了一辆大客车,连同司机和本人在内,一共54人,从绥中出发前往长白山旅游。
“我们的大客车上有ETC卡,但上高速时没有用,直接领卡通行。到了辽宁和吉林交界处的一个收费口时,需要改道走,交费时司机突然发现前面ETC收费显示屏上,有我们这辆车的车牌号和交钱金额800元。明明走的是持卡交费口,应该交720元,可相邻的ETC收费口电子设备却把我们车上的ETC卡扫上,且在我们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把这些钱给收了。幸亏看到了,否则我们就肯定交双份钱。”
王先生和司机立即下车和高速管理部门交涉,“他们也发现ETC设备确实收了这辆车的高速费。后来核实沟通协调,他们没有另外再收高速费,记录下我们车牌号以及车主联系方式,说近日把这多收的80元钱给退回来。为这事耽误我们一个小时,真郁闷!”
记者几经辗转,联系上那个高速收费站相关工作人员。对方承认是有此事发生,该车的ETC卡里有残留信息没有刷掉,“可能是这个电子设备比较灵敏,该车ETC卡里面残留信息的总里程要比实际里程走得多,经过邻近ETC通道时可能就被机器扫描读取了信息,该车实际缴费应该是720元,机器自动扣掉800元。经过核实并向上级部门汇报,和相关部门沟通,估计在一个月内就会把多收的80元返回其银行卡”。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驻葫芦岛记者 胡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