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籍机动车必须安装电子标签 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具行政执法权

2016-05-14 湖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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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1日,武汉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向社会公布了100个拖欠ETC通行费的车辆和车主信息,并披露,该中心稽查大队去年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57起,57名车主被起诉后均补缴了通行费。
  关切一:武汉市籍机动车必须安装电子标签
  武汉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我中心所征收的城市路桥隧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具有一定强制性。根据规定,武汉市籍机动车应当安装电子标签,通行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应当缴纳通行费。
  关切二:法院对车主提前补缴行为将不予强制执行
  武汉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前段时间,网上曾出现过“法院判路桥中心败诉”的消息,其实并非这样,而是车主在法院强制执行前补缴了欠费,法院根据违规行为消失,依照程序作出了“不予执行”的行政裁定,并上网进行公示。
  关切三:逾期未补缴的会被纳入社会征信系统
  武汉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我中心属行政事业性单位,是法定征收机构,具有行政执法权,具体负责城市路桥隧车辆通行费的征收管理,负责通行费缴纳,以及电子标签安装使用等情况的行政检查,并对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的车主误以为我中心不具行政执法权,对稽查不予理睬和配合,等到法院强制执行时才如梦初醒。
  在此提醒市民,对于这次公布的100个欠费车辆及车主,逾期未补缴的,会被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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