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6月4日起,天津市高速公路ETC汇款账户由原单位名称“天津市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管理中心”,变更为“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原账号、汇款行不变。 汇款账号:240501040022557 收款人: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世贸支行梧桐大厦分理处 行号:103110024056 请在汇款信息内完整填写您的单位名称,普通电汇24小时到账,加急电汇2小时到账。 特此通知。 天津市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管理中心 2014年6月4日 上一篇:国内首个ETC手机APP软件正式上线 微信服务号同步开通 下一篇:天津市京津塘高速临时暂停货车非现金结算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