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通过不停车收费车道时,车速应当保持在20公里/小时以内。 通行ETC车道时,请勿使用手机或其他高辐射、强干扰类电子产品。 在高速公路入口请优先选择驶入ETC车道。若误入或选择了人工车道(含自动发卡机),未在入口处刷非现金支付卡但已领取通行卡的,出口时只能通行人工车道。驾驶员必须将通行卡交回收费员,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卡或现金进行缴费。 电子标签一经安装,不得擅自拆卸。拆卸后电子标签即刻失效,客户需到ETC客服中心重新办理和安装发行。 避免电子标签受到水浸、电击、高温、强磁等破坏。 禁止故意损毁、破译、伪造、篡改或以其他方式损坏电子标签。 上一篇:日本拟推广无档杆式ETC收费系统 以缓解高速公路出入口拥堵现象 下一篇:ETC全国联网本月底正式启动 高速公路收费将无需停车